常威憤而殺人,並且囂張的留下殺人血書,城裡的倭寇又怎會沒有反應。
大批軍隊出城,循著常威離開的方向追擊而去。
這樣一來倭寇的注意力就全在他的身上。
由於他是往外逃,而不是躲在城中,所以倭寇並沒有在城裡鬧,這也正中常威下懷。
一者殺人為洩憤,二者留血書挑釁倭寇。
這麼做的目的無非是向倭寇立威,把倭寇的怒火集中在他個人身上來。
他可不想因為自己一時衝動,接著給城中之人帶去麻煩,而麻煩意味著會死人。
倭寇就沒有把國人當人看,燒殺搶掠一樣都沒少做,跟倭寇講道理,那無異於跟屎講飯菜多美味。
噁心。
經他這麼一鬧,再由親眼目睹者傳播,到是讓佛山居民知道了他這麼一號人物。
一時風頭無兩,名聲急劇攀升,這到是常威沒有料到的。
他殺人不是為了名聲,只為胸中一口氣,一口萬萬人都想用血來平息的氣。
都說匹夫無腦,做事不計後果。
但匹夫一怒血濺五步,如果這樣的匹夫能殺盡倭寇,那常威願意做這樣的匹夫。
五步之遠,他自認一步都還沒有走出去。
真正走完五步,那應該是倭寇屍骨潤漢土,拋盡敵血染黃沙。
這才是他這個匹夫要走的五步,若是不夠,那再多走幾步也無妨。
常威殺人後就往高山密林裡鑽,至於所在的地方是何處,那已經不是他該在意的事情。
仗著強悍的實力,常威穿過密林爬到一座小山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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