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光淡淡,半月灑人間。
二十餘里路,說長不長,說短不短,又因是夜間出行視線不足,故速度較慢。
按範旭的推測,抵達霸州城大概需要三到四個時辰,也就是六到八個小時。
路上,範旭和那二當家走在前面,後面則是十餘名手下聊得火熱。
似是無趣,範旭主動開口道:“還不知二當家高姓大名。”
二當家不冷不熱道:“前塵過往已逝,早忘記了姓名,軍師直接叫我二當家便好。”
卻是沒有透露真實姓名。
範旭也沒太在意,轉而道:“大當家與那李員外可有舊怨?”
這才是他真正關心的問題。
諸多山賊不方便進城買糧,所以他主動提議前去霸州,而後,那李大老虎就順水推舟“推薦”了賣糧的李員外,還直接了當的說如若那李員外不同意,就直接開打!
丫這是買糧嗎?
他很懷疑,李大老虎教他去霸州,目的可能不是賣糧,而是……踩點!
因為後面李大老虎又說了,到時候怎麼打、怎麼搶,得有個方略!
什麼方略呢?
還不是讓他踩好點,施展“軍師”的才能,指定攻打方略!
但,問題是這話李大老虎並未直接說,攻打的前提也是霸州那李員外不賣糧給他們!
這不神經病嗎?
“有些舊怨。”
二當家平淡回道:“大哥不是說了嘛,前幾日還在那李員外手下吃了虧,軍師看著辦就是,無需過多打探。”
見這二當家似是對自己很排斥,範旭也就不好多說,暗自琢磨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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