隱姓埋名苟且偷生的這四五年間,阿狸很少想起李寄羽。準確的說,她儘量逼迫自己不要想起任何過去的舊人。
農家生活最為忙碌,一年四季田地裡都有幹不完的農活,在荊州的這兩年,阿狸永遠是莊裡起床最早,最晚回家休息的那個。她任由勞累和疲憊佔據自己的腦海,這樣晚上睡夢中便沉甸甸的不會做夢,不會夢見已經死去的家人,更不會夢見李寄羽。
可今天白天,視線在城門口那匆匆一瞥,不是李寄羽又是誰?他騎著馬,身形比少年時更寬闊挺拔,他右手少年時不慎受傷,深達筋骨,癒合後不如常人靈敏,攥著韁繩的時候仍能看出一絲僵硬。阿狸躺在床上,細細回憶那剪影似的一瞥,讓她心下不安的並不是認出了李寄羽這件事,而是原來刻意忘記一切並未真正忘記,只是被撇在心裡封塵的角落漸漸落了灰,灰塵一旦撣開,那記憶卻仍是鮮亮活潑的。
李寄羽是靖王次子,比阿狸大三歲,他母親王氏與阿狸的母親徐氏是表親,兩家又是世交,阿狸還在母親肚子裡的時候,兩位母親就已經玩笑般指腹為婚,待阿狸出生,果真是一個女孩兒,這樁婚事得到了先皇的許可,阿狸從懂事起就知道,自己未來的夫君就是李寄羽。
對李寄羽最初的記憶是在家宴上,阿狸四歲,初次見面的李寄羽歪著頭打量著她,大人們說話也漸漸忘了幾個孩子。就在阿狸覺得無趣時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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