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那天早晨偶遇周承鈺後,林懷靖就經常在去買早餐的路上碰見他。當然,這是二人故意為之的結果。他們相互摸清了對方的出門時間,再計算出大概的時間相等。
久而久之,竟也形成了習慣。
他們往往會在一起吃完早餐後分開,緊接著,周承鈺會在午後那段時間造訪林懷靖的小書店,兩人在小書店裡不怎麼說話,林懷靖總忙著完成她的大作,周承鈺總習慣性地坐在靠窗臺的布藝沙發上擼著鈴鐺看書。
但是,這並不代表他們完全無交流。
事實上,這兩個人有種特殊的默契,一人抬頭,另一人就會接收到訊號,與對方相視。
相視的瞬間,蜂蜜的香甜氣息立即瀰漫開來。
作為第叄方的小云總是慶幸鈴鐺是隻貓,不是隻狗。
有一回,小云受不了她和周承鈺那股要戀愛不戀愛的酸臭味,提議道,“你倆不如趕緊在一起,反正都當鄰居了,住一塊不更好?”
林懷靖堅決反對,“我們現在還在相互瞭解的階段,怎麼就能住一塊了?”
小云默默地在心裡吐槽,你倆的眼神熱烈到能做愛了,偏偏連手都沒牽過。
其實林懷靖並非完全沒有想過要讓這段關係進入正軌。相互瞭解什麼的不過是個藉口,畢竟這段日子裡,林懷靖早已摸清了周承鈺的家庭狀況。
依周承鈺所言,他是景市人,父母都是做生意的,他畢業之後一直幫著父母打理公司事務。這次他來連市的目的是出差,不過他妹妹最近正好回國,他就打著讓妹妹好好歷練的藉口,將手上的工作全推給妹妹處理,辦完事順便在連市度個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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