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且我倆著實相處的好。
我發現了,他會哄我開心。
於是我就跟以前一樣嘚瑟起來了,又帶著一點點忐忑跟期待,跟他一起結婚了。
我是因為心悅,所以才結婚。
結婚了,果真一切跟他講的一樣,一切都好。
我徹底就沒有天花板了,我沉溺於各種花錢的樂趣。
他總是由著我,什麼也不說。
我做得好,做的不好,做的對,做的錯,他都不講。
劉媽總說她功勞最大,因為她總是關著我。
直到我婚後,她才不會抬手嚇唬我了,以前她是真能對我下黑手的。
這是我發現的結婚的另外一大好處,龐京墨不要她說我,她要抬手,我先生就甩臉色,劉媽果真不敢惹他。
只虛點我,絮絮叨叨的,我肯定當沒聽見。
他看起來正兒八經,沒想到跟我一樣,我打心眼裡覺得,他是我的人了。
他對我越來越好,好到我誰也不說的那種,只在心裡面笑。
我其實比誰都明白呢,他對我的心意。
我很會哄人了,但是一般不用。
我經常讓他生氣,他生氣了其實最好搞,哄一下就可以了。
你一鬨他,說幾句好聽話,他就不吭聲了,而且從來不會找後賬。
生活時間越久,我越發覺得他的可愛。
越花更多的心思在他身上,我的眼睛開始圍著他上上下下的轉,他出現在我的眼前,哪怕是換新衣服了,我也能發現,然後暗香,好帥哦。
誇他,“你今天有點帥。”
他就笑,大模大樣的,其實心裡美著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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