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……你?”
金牙老大扯著白小鹿的衣領,把他拽了起來。
有那麼一瞬間,白小鹿一陣心悸,唯恐上衣被對方的鐵手扯破,暴露出哥哥的秘密。
不過花旗幫老大隻是隨意瞥了他一眼,便把他丟到旁邊,摔了個鼻青臉腫。
白小鹿不自量力的行為,引來墓碑鎮民的鬨堂大笑。
這笑聲卻令金牙老大紅色義眼中的光芒變得格外冷酷,紅芒吞吐,捋了捋絡腮鬍,忽然笑起來:“好,真沒想到你這小鬼連毛都沒有出齊,倒是比這裡大部分人有種得多,只是,給你個女人,你會玩嗎?”
“我……”
白小鹿臉紅起來,不知如何應對。
金牙老大哈哈一笑,揮了揮手:“會不會玩女人不重要,會不會玩槍才重要,你叫什麼名字,會玩槍嗎?”
“我叫白小鹿。”
白小鹿機靈起來,連連點頭道,“會玩槍!”
荒原上的孩子大多會玩刀子和槍。
那些皮糙肉厚的自動步槍,就算曆經幾十年的風霜雪雨而鏽跡斑斑,只要距離夠近,照樣可以殺人。
即便子彈難搞,沒有真的開過槍,但當成玩具,仔細研究結構,並且接受大人的教導,學會簡單的瞄準——這是所有荒原之子共通的經歷,甚至,槍械便是他們從小到大唯一的玩具。
只要有子彈,還沒哪個荒原之子會說自己不能玩槍的。
“很好,只要會玩槍,就會玩女人,攻下‘新金山’,有大把女人等著你慢慢練,慢慢玩——你這小鬼倒是走運,一上道,就能玩到真正的女人!”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退出閱讀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Edge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mobvista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