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吳宥淳。」
「嗯?」
一日,某個棘手的客戶傳到我手上,羅均協在我到店上班後,把我叫過去一旁小聲指教等等會遇到的情況。
「稍後這個客人你要照顧妥當知道沒?他非常非常重要!」
「他是誰呀?」
「老闆的好朋友,當警察的。」
「蛤!?要來臨檢?」
「都說是好朋友,誰會臨檢好朋友的店啦,當然是來接受性招待的呀。」
哇,社會腐敗的味道被我聞到了,而且還是我來幫他們消火,雖然不懂羅均協是怎麼挑到我去服務這種人物,不過既然上了賊船,只能繼續幹賊事。
我來到指定的房間,一開門就發現裡頭早已經有誰先進去洗澡,我脫下外套剛掛好時,誰知浴室裡就傳來呼喊,要我把衣服脫光進去陪他洗。
誰知這脫完衣服剛走進第一步,就被一隻粗獷的手臂給拉住開始亂摸一通,我抬頭一望,差一點沒尷尬的就地缺氧死,這世界小到靠北,我馬上認出那是我媽孃家那的表系親戚,論輩分我還得叫他表舅。
但看態度他應該忘記我的長相了,因為年輕人長相變化比較大,要是兩戶關係超過十年以上沒聯絡往來,一般來講就很難再認出對方,更何況還是本來就不太熟的晚輩跟長輩。
我之所以認出他,是因為他外表十年如一日只是多了些雜亂的白頭髮,並且從前他就是母系孃家那邊響號人物。
幹警察的官在鄉下總是風光,時不時就像民意代表那樣到處遊村陪聊,而他的額頭有一個明顯的疤痕,所以我對這道記憶特別印象深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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