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昭撇了撇嘴,說道:“我的兒子還能差了?”他說著,扯下腰間的玉佩就放到張雲兒的襁褓裡,笑道:“這是定親禮,事情就這麼定了,二郎,這丫頭的嫁妝你可不能寒酸啊,不然沒有臉面的是你。”
羅老二笑道:“二郎,他就是看中你家的銀錢了,哪裡是看中你的女兒了。”
張墨笑道:“只要他對我的寶貝女兒好,些許嫁妝算什麼?要多少某家都給。”
聽著張墨與李昭的對話,雲珠心裡開心之極。她知道自己的女兒要是嫁給當今康王的孫子,那就是自己女兒的福分了,自己是什麼身份?一個歌姬的女兒能嫁給王府的子孫作為正妻,那是抬高了自己女兒的身份了。
在唐代,兩個男人隨口的一句話,就能定下兒女的婚姻大事了,而且李昭已經給了一塊玉佩,那真的就是定親禮了。
張墨雖然答應了李昭,但是正如他說的那樣,要是李昭的兒子真是一個混蛋的話,自己的女兒絕對不會嫁過去的。
兩家人定了親,這件事情就要慶祝一下了,於是李昭便請了張墨和羅老二直奔酒樓。至於雲珠,也只能在家裡看家了。
張墨第二天就在長安城的東城買了一個三進的宅子,然後就讓人開始收拾,準備隔日就搬進去,因為那天剛好是個喬遷新居的好日子。
張墨在長安也就能再呆上五六天的時間,然後就要隨著宣王李誦回去商州城了。因此這幾天他哪裡也沒有去,就在新家裡陪著雲珠母女。同時新家裡還要找很多的人才行,這麼大的院子總不能只住雲珠母女和九兒三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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