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給你什麼了?”蔣蔣湊上來好奇地問。傅雲初從信封中抽出一張請柬遞給她。
“殺人誅心啊,他結婚為什麼要請前妻?”蔣蔣想抄起棒子把那男人腦袋打爆。
“這張是給你的。”傅雲初提醒道。
“給我,為什麼給我?”他們很熟嗎?蔣蔣連他長啥樣都不清楚,“我和他都不認識。”
“你和他不認識,你和新娘認識啊。”
“哈?新娘誰啊讓我看……”她開啟請柬,’新娘:傅雲初’這幾個字扎痛了她的眼。“你們夫妻又玩情趣是吧?!”媽的神經病,天天逗她玩是吧。
“不然呢。”她把厚厚的信封往桌上一放,“他剛列印好就開車過來,把我親友那部分的請柬交給我分發。”
“……”
“你不正好在我旁邊嗎,我就直接給你了。”
“……那你解釋下你們離婚是什麼回事。為了結個婚專門去離婚?”
“壓根就沒離,民政局除了結婚那次都沒去過。”她從信封裡把打磨如新的戒指拿出來戴上,“我搬家主要是因為要裝修,那個房子我們想把幾面牆打掉,重新規劃佈局。而且廁所有點漏水,還要塗防水層。”她吃了口芭菲,果然還是受不了這甜度,“溫秋也搬了啊,他搬去他那郊區的房子裡了,上次去探病開了我3個小時的車呢。”以往她下班5點,只要開1小時的車,6點就能到家,那次卻8點才到溫秋那。
“……”
“而且我們主要目的是補辦婚禮。當初不是沒辦嗎,現在時隔多年補辦,不就等於離了一次再結嗎。”這就叫形式主義,並且捉弄閨蜜,看她一驚一乍的過程很享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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