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芃已經記不清自己逃了多少次了。
她報過警,經歷一遍又一遍的身體檢查和審問後卻沒有得到任何結果。父母視錢如命,祝司年只花了幾百萬就斬斷了她和家庭的羈絆。而祝司年的父母對他的行為默不作聲,只有他的妹妹祝願願意幫她逃離地獄。
可沒用,統統沒用。
不管溫芃跑到哪,祝司年都能找到她。
在國外的華人餐館裡,在偏遠的山區裡,甚至藏在祝願朋友名下的一座小島上都能被他找到。
到後來連祝願都懶得幫了,反正逃去哪都會被找到。
每次被找回來,祝司年都會把她關在了碧湖的房子裡,重複著高考結束後的那個假期。
那個假期他們幾乎無時無刻都在做,溫芃每天一睜開眼就能看見祝司年埋在她腿間舔穴。
吃飯要坐在他身上插著穴吃,洗澡的時間幾乎從不少於兩小時,睡覺的時候更是要整夜握著胸,硬了就給她舔到溼然後操進去。
碧湖裡沒有溫芃的衣服,她待在屋子裡時身上不能用一件衣物,因為祝司年懶得脫。她反抗了很多次才被允許穿衣,卻也只能真空穿著他的衣服。
祝司年最喜歡她穿他的衛衣,這是溫芃後面發現的。
只要穿著他的衛衣給他口,然後紅著眼落兩滴淚,除了放過她祝司年什麼事都能答應。
大學那會溫芃就是這樣求他搬離碧湖的。
碧湖對溫芃來說是地獄,在那裡她總是會失去自我思考的能力,只會張著腿露著穴挨操。懲罰她的最好方式,就是將她關在碧湖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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