翡翠廳裡,輕柔的音樂從廳堂四角揚起,一群風華正茂的年輕女子擔任侍者,將一個個蓋著半圓銀蓋子的銀製餐盤端了上來。
蓋子一一掀開,是擺盤精緻的各色「食物」。荒原裡的神獸其實不挑食,上自飛禽走獸、下至花鳥蟲魚、連石頭泥土都吃。但是,就算是「石頭泥土」,也有漂亮的寶石、精緻的翡翠,或是做成鮮奶油狀、細緻的高嶺土;與一般隨處可見的鵝卵石、石灰岩或是黃土汙泥,不可混為一談。
既然是「豪華旅行團」,吃的當然都是最高檔的東西,從安格斯小羔羊、到法國莊園級紅酒、到南非鑽石、泰國紅寶、緬甸翡翠;可說是應有盡有。但是餐桌上有個不成文的慣例:不提供人類與神獸的肉。
山海經裡提到多種兇獸「會吃人」,其實這訊息有些謬誤。嚴格來說,所有神獸都可以吃人,就像所有人類都會吃豬、雞、牛、羊一樣,但是並沒有哪一類神獸「專門吃人」;因為人肉偏酸,其實若不是烹調得宜、只有逼不得已得情況下,大家才會吃人。
十萬年前人族和神獸族打仗、為了贏得戰爭,許多神獸族只好「表演」生吞活人,目的在於震懾人類。沒想到卻起了反效果,雖然震懾到了人類、卻也引發人類的危機感,反而促使人類團結應戰,最終神獸族反而戰敗。
但是,由人類代代相傳的古籍與神話傳說中,從此烙印上一個刻板印象:怪獸吃人,例如年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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