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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成對照組後,我進大院躺贏[五零] 第37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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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她的這番作態是在李明宛反駁之前,或者是能拿出有力的證據,都會博得眾人的同情。可她的話說的太遲了,眾人更相信李明宛。

人家好好一個從北平來的女知青,父母有多疼愛她,大家都看在眼裡,要不怎麼人家來了沒多久,郵局就寄來大包小包的東西。真要是養父母,她還有個哥哥,能這麼疼嗎?

比起李明宛是從前因為窮而送人的孩子,大家更傾向於何雲娘是過於思念孩子,所以看到一個和自己長得有兩分相像的人,就固執的覺得對方是自己的孩子。

這次不等李明宛反駁,剛剛問問題被忽略的紅嶺大隊的大隊長陳福田就忍不住了,“陳何氏,你現在說這些想做什麼,我剛剛問你的話,你為什麼不回答。想要證明李知青是你的女兒,想讓我們相信,很簡單,拿出證據,有證據她就是你的女兒,沒有證據她就不是你的女兒,簡簡單單的事情。”

何雲娘一時語塞,她隔了許久才說,“我當初給她縫了個護身符,她從小就一直戴著,上面繡著李招娣三個字,上頭的娣字少了一撇。”

至於其他的,李明宛身上沒有任何胎記。

大隊長陳福田看向李明宛,表情還算嚴肅,“李知青,陳何氏說的護身符你可有見過?”

李明宛搖頭,語氣肯定,“我從來沒有戴過什麼護身符,我的父母都是堅定的共產主義信仰者,是無神論者,我家不燒香拜佛,也不用什麼護身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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