呼,到現在還有點難以置信,我的確寫完了一個故事。
就像一個續航能力最多50米的人,最後竟然磕磕絆絆跑完了一場馬拉松。
大概在十幾章的時候,我就遙想過要不要寫後記,但那時候本人既沒有把握可以完結,一邊還覺得寫後記有一些些矯情。
但現在管不了那麼多了,這個故事對於我的意義實在重大,而我現在又極其亢奮,大腦缺氧,就叮呤咣啷,想到啥寫啥吧。
一切起源於今年3月28號凌晨,那個時候我患有很嚴重的失眠,然而近兩年來,連讓我聽得進去的網文都很難找到了,入睡變得極其困難。
於是萌生了要不乾脆自己寫的想法,畢竟我最瞭解我的xp是什麼。
可這並不容易,因為從六年級看文以來,隨著歲月變遷,口味更迭,我在無數個便籤app裡四處留情,到處挖坑,就沒有哪個是真正寫完了的,emmmmmm……誠懇點說,應該是寫了兩三章爽完就跑。
寫得最長的一個大概就是年初陽了之後,憋在家裡無事可做稀稀拉拉給一個故事寫到了3萬字。
只有天和我知道,《北羽》這本,一開始真的只想在十章內結束戰鬥,可是進度總比我預想的要慢、要慢,要再慢,然後我安慰自己,加加油,六萬字可以收工,然後結果就……這樣了。
咳咳,對不起扯遠了。
那天晚上,我翻來覆去也睡不著,不知道怎麼地,腦子裡突然閃過初中時(?)聽到的一首日文歌,但是歌單裡沒有,我不記得名字只記得副歌是怎麼唱的,反正夜還長,無事可做,我就想把這首歌找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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