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中她用了陶朱男扮女裝的靈感,要小書童扮做小媳婦,最後脫衣服驗貨,變成了一幕大變少男的喜劇,小書童還插科打諢,說:“哎呀,我還沒娶媳婦呢,陸青天別告訴別人。”
只是,河邊有胭脂記的女屍一直沒有人認領,告示貼了一年都沒有任何訊息,最後陸青天自掏腰包將無名女屍安葬,變成了懸案。
陸善柔還在章回最後寫到,“女子在這世上被視同錢財,世道險惡,其惡也更多針對女子,新娘最終找回來了,但是河邊女屍一直杳無音訊,不知誰家視若珍寶的女兒,被扔到了異地他鄉。女子獨自出行,防人之心不可無,看似熱心善良,實則包藏禍心,慎之,慎之。”
最後那段話她其實不想寫,女人必須處處小心的生活,不是女子的錯,是這個不公的世道出了問題啊!女人再小心,只有千年做賊的,哪有千年防賊的?
讀者們估摸也會跳著不看,但是話本小說需要有教化之功用,倘若一味寫血腥暴力,曲折離奇的破案過程,會被人詬病敗壞風氣,所以必須在後面昇華一下主題,以免被人舉報到衙門,成了禁書。
一個章回十分流暢的寫完,陸善柔擱下筆,站起來,伸了個懶腰,外頭已經敲響了四更鼓!
四更鼓,預備上朝的大臣們已經開始起床了,陸善柔還沒睡呢。
寫書就是這樣,一旦投入,時間過得飛快,不知不覺就變成熬夜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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