村裡那些外來戶就說他熊、壞,是個刺頭。
可其實他三兒好著呢,為了不讓爹孃被人壓一頭他十歲就跟著大伯去部隊,為了不讓大伯難做,他得拼命才能贏過那些十幾歲的孩子進軍校。
當兵以後他一分錢都不花全讓後勤寄回來,還從富裕的戰友家裡買糧票寄回來補貼口糧。
想到三兒又不免想到三兒媳,那麼年輕,真守寡他和老婆子也過意不去。
她要想改嫁,等過個一年半載,過完年吧,開春就可以相看人家。
最好讓大閨女給她找個家庭簡單些的年輕工人家庭,有工資不用下地,人口少沒矛盾。
到時候家裡給她嫁妝,讓她風風光光地嫁出去,不會讓人看輕她。以她的條件嫁個頭婚青年也是可以的,不需要給人做後孃。
孩子肯定不讓她帶走,他和老婆子捨不得,也不給她當拖油瓶。
他走到西邊井臺這裡,卻見二兒媳正在那裡張望。
這井還是當年他請堪輿先生看過再找人打的,井水又旺又甜,三十來年了水還是那麼旺盛,隔幾年下去淘淘淤泥就行。
三兒七八歲那年還淘過,那皮小子淘氣膽肥,主動下去淘井,誰知道竟然從底下淘出個金鐲子。
那金鐲子是他瞎眼老孃的,老太太眼神兒不好,下面婆子會偷她東西,但是老太太腦子靈活,很快就能發現端倪讓他查,估計賊人害怕就扔井裡了。
那是他瞎眼老孃僅剩的金飾,是三兒找回來的,他至今還藏著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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