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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樣,此言一出,連夏原吉都有些慌了神。
夏原吉連忙有些著急地提醒道。
“給予地方稅收制度上的自主權,姜先生難道不知道空印案嗎?”
洪武四大案——空印案!
所謂空印案,便是按洪武朝規定,每年各部政司、府、縣都要向戶部呈送錢糧及財政收支、稅款帳目。戶部與各布政司、府、縣的數字須完全相符,分毫不差,才可以結項。如果有一項不符,整個帳冊便要被駁回,重新填報,重新蓋上地方政府的印章。
洪武朝的時候,全國各地官員都要到南京來報送帳冊,當時上繳的為實物稅款即糧食,運輸過程中難免有損耗,出現帳冊與實物對不上的現象是大機率事件,稍有錯誤就要打回重報。
江浙地區尚好,而云貴、兩廣、晉陝、四川的官員因當時交通並不發達,往來路途遙遠,如果需要發回重造勢必耽誤相當多的時間,所以前往戶部稽核的官員都備有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以備使用。
這原本是從元朝既有的習慣性做法,也從未被明令禁止過,朱元璋發現空印這種做法後,極為敵視。主要原因是,他非常不喜歡蒙古元朝時代已經出現的官僚們的舞弊行為。他嚴厲地對付帶有這種意味的行為,使用空印會給地方貪汙財稅大開方便之門。
所以,在大明,任何修改地方財稅制度的更化,都是犯忌諱的!
也正是因為如此,夏原吉生怕姜星火說錯話,才趕忙提醒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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