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條件允許,鬱初現在想和陳商打一架。
片刻,陳商笑了一聲。
鬱初:“。”
陳商解釋:“我說的是弟弟。”
鬱初:“……”
鬱初選擇閉嘴,轉身,回家。
剛踏進家門半步,陳商在他背後問:“中午想吃什麼?我新買的鍋,還沒試過好不好用。”
他是聾子嗎。
聽不見自己剛剛說什麼是嗎。
鬱初冷著臉,關門之前,堅決拒絕:“不要。”
門沒被很用力地關上。
陳商笑著搖頭,低頭看了眼小麵包,不小心瞥見上面的保質期。
過期了。
不知道藏了多久的寶貝。
-
說是不要吃陳商做的飯,但中午,鬱初還是被陳商一個電話叫了起來,理由是警局那邊來電話了,說是人都抓到了,其中四個人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,他們家長也都交了贖金和賠償金,這幾個人都是局裡常客,平時都是進去關個幾天就出去了,哪知道這次搞這麼嚴重,本來就是別人給他們錢讓他們辦事,他們一個都不想擔事,認得特別快,還把給他們錢讓他們辦事的高二的那個男生給供出來了,說他才是主謀。
但主謀不願意賠償,也不認是他乾的。
“他家裡有點背景,之前有事也都被他父母擺平了。”陳商預估的沒錯,那名高二的男生叫付平,家裡確實有點背景,他從廚房裡隔著門回頭看鬱初,“你怎麼不坐?”
鬱初渾身不自在地站在陳商家沙發邊上。
這屋裡的東西都是全新的,陳商這人雖然搞美術,但不喜歡花裡胡哨的東西,買的傢俱都是白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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