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支隊抓到了這一瞬間的神情變化,更加確認,這個人極有可能就是害死溫有鵬的兇手。
他派人去帶趙歡回來的時候,還留了幾個人在桃花鎮等著。
根據已知的線索,他現在已經基本確定了趙歡就是兇手,那他家裡說不定就有贓物。
趁著刑警給這個趙歡取樣,許支隊給留守桃花鎮的警察去了電話,讓他們搜搜趙歡家裡。
取完樣之後,許支隊第一時間讓人拿到痕檢室,讓痕檢把剛取的指紋和溫有鵬租住房間發現的指紋相比對。
過了幾分鐘,痕檢就打電話給許支隊:“指紋匹配上了。這個人穿40碼鞋正好,39碼的女鞋也能穿進去。”
許支隊又接了一個電話,見趙歡仍然沉默地對抗著,他冷笑了一聲,道:“趙歡,別以為你不交待,咱們就沒辦法給你定罪。”
“戴假髮裝女的,合適的鞋不穿,穿小一號的,騙誰呢?你戲還挺多?”
趙歡翻了個白眼,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。
許支隊一看就知道這個人乾的壞事不會少,不然不會這麼沒臉沒皮的,這麼年輕就成滾刀肉了。
他倒也不急,趙歡不交待,他就把這個人晾在了審訊室裡。
同時他打算去痕檢室,催一催去盜洞取樣的痕檢,讓他把那些樣本提取出來,也跟這個趙歡比對下。
如果比對成功,那就說明,趙歡是跟溫有鵬一起盜墓的人了。
要是這樣,那古墓裡的古屍說不定就是他和溫有鵬一起帶進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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