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黎粟指出“知根知底”,林遲長嘆一口氣:
“或許就是太知根知底了,才有顧慮吧。”
“想要防範於未然,必然前者之鑑就在眼前。”
林遲偏頭看了一眼時鐘,沒有跟黎粟再多解釋什麼,拍了拍對方的肩膀:
“我要來不及了,先去收拾了。你也抓緊休息會兒。”
黎粟望著林遲風風火火的背影不解:
都已經知根知底了,還能有什麼顧慮?
但又想了想林遲之前跟她透露過的宋執家的特殊情況,便也大概明白了狀況,估摸著是擔心於歸受他親生父母的基因影響吧。
但這都什麼年代了?
做林遲家的姑爺,難不成跟靠公務員一樣要政審,三代之內不能有犯罪記錄?
等林遲收拾完,拖著行李下了樓,黎粟也正好將茶几上的電腦合上。
“如果,他們不接受于歸怎麼辦啊?”
這話問得憂心忡忡,倒不像是替林遲擔心,更像是為自己擔心。
林遲一手將鞋子往腳上提,一手扶著玄關的桌子,愣了兩秒,笑著說:
“本來也不是為了徵求同意回去的。”
“是告知,官宣。”
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于歸想要的名分,只是簡單地告知一下雙方家長,但林遲覺得這不過是一個流程的事。
她自小認定的事,八匹馬都拽不回來。
總歸和誰戀愛、和誰結婚,都是她自己的事。
經歷和見證了父母愛情,還能讓她堅定選擇的人,應該也只有于歸一個了。
父母同意也好,反對也罷,她都認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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