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這種傻逼行為,祁秋年就不作評判了。
那馮生上次和祁秋年對上之後,又被三皇子妃管束了一番,緊接著又是年後陳氏風波,所以馮生後來都是差遣下人來買的,不過這次視力問題更嚴重了,要配眼鏡得重新測量。
他眼睛看不清,剛進店,就創到了一位店員。
店員本著顧客至上的理念,主動道歉了,結果那馮生卻揪著人不放,讓隨從把店員打成了重傷。
自他病後,脾氣本就越來越壞,甚至還放話,“不過是個低賤的下人,本公子就算打死你,又能奈我何?”
祁秋年就恰好是這個時候到的。
“馮公子未免太囂張了。”祁秋年黑著臉,讓人趕緊把那店員送去救治,“這店員是良籍,馮公子覺得打死良家子,也不用負法律責任嗎?”
實際上按照大晉的法律,即便是家奴,也不能隨意打殺,無人舉報便罷了,若是有人報官,官府還是要受理的,雖然不至於被關押,但是會被罰款。
但良家子又不同了,他不是誰的私產,即便是王公貴族,打殺了也是要負刑事責任的。
還虧得開國皇帝曾經是和尚,許多律法都還算比較公平,只不過這權貴傷人,真要想治罪,也難,多半都是賠了錢了事。
顯然,馮良也知道這一點,囂張地扔了一張銀票,“這算是本公子賠侯爺店員的醫藥費。”
銀票輕飄飄地,落在了祁秋年的腳邊。
侮辱的意思不言而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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