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們不是商品,何來比較一說?”聞言,司秣卻挑下眉,漆黑的眸子看不見半點波瀾。
事實上,是司秣從來沒有把鄒晏知當過商品,其他人隨便。
“首先價值不論高低,他和你對我來說意義不同。”司秣說:“其次黎先生,並非是我願意籤你,答應和願意,這是兩碼事。”
言外之意,他們僅僅不過是合作互利的關係,還是一方明顯不大願意的。嚴文忠把人塞給他,出於良好的工作精神他接手,卻不會像對他主動要來的人那樣上心。
“……”黎硯臉上出現一瞬間的皸裂。
“不好意思,我說的直白了點,沒有叫你不高興吧?”
責編一歪頭,單純的託著下巴道。
“……怎麼會呢,我喜歡你的直言不諱。”黎硯桌子底下的手已經微微攥緊,面上卻忍著沒有發作。
“好,那麼說說吧,黎先生是怎麼來到慕雲的呢?”
“我記得,你以前是簽在山嶼文學社的吧。”
文學社簽約作者合同上都有年限約制,每家的合同都差不多,最短五年期,還有十年二十年,簽約的越久福利也會越高。
相反的,如果年期未到就擅自解約,需要賠償的價格是福利的幾倍不止。
因為同為山嶼的作者,司秣記得當年黎硯跟他們籤的是十年期。而‘白淤’簽了五年期。
作為‘同事’的時候沒有多少交集,沒想到如今再碰上,他成了黎硯的新任編輯。
“是的,我跟那邊解約了。”黎硯喝了一口咖啡,半點沒有隱瞞的打算,像是在跟朋友敘述一件再平常不過的事:“慕雲答應了會為我賠付違約費,同時我來慕雲的話,初始簽約費可以給到這個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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