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收到我回信的第四天,真夜特意來東南區了一趟。
六朝金粉之地,十里秦淮河畔。待雙雙落座,真夜表示,畫舫上的事情他無法給我交代,為表歉意,願意賠禮。
我只是笑道:“你不願多說,又問心有愧,不告訴我是誰策劃,怕是想我再死一次吧。”
“大小姐!此次過後,我絕不會讓您再重蹈覆轍——”真夜說完,生怕我看不見他的誠意,對我說了個數字,並表示願意累加。
我驚訝不已:“這不是補償吧,如果是出資,你需要出這麼多錢嗎?感謝你的心意,只是這筆錢太多了,放在我身上,引火燒身啊。”
我甚至懷疑他要用這筆錢害死自己。
叄十五左右的數字,就算是有名的商人,拿出這麼多現錢也非常困難。
想起父親口中的同舟並濟,我想出了個法子。
我決定讓真夜拿著這筆錢,幫我疏通上下的關係,這樣我倆也算一條船上的人。待我垮臺他肯定沒有好下場,能讓他為我一心一意的賣命。
至少我沒有狎伎、公錢私用、賣官賣爵、信奉邪教這類的,我只是用錢疏通關係,來獲得更多的資訊與人脈,進行下一步的工作而已。
我給真夜出了幾個招。
先找到部分司士的情婦,真夜可以假裝包養司士的情婦,進行倒錢,送給女人的財物和禮品,再經一道,送給司士。
第二個招,就是假一賠十。
找其他的小商人,賣偽劣產品給司士或者司士的家人,再去打官司,把錢賠給司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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