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方農民起家,也沒那麼多講究,靠點摸蛋的手藝自己孵小雞仔,騎幾個小時的腳踏車去城裡賣。
“每天一千個,早上天不亮就要出發,晚上天黑了才能回去,我那一陣腿騎的,比雞腿還結實。”林偉說著還笑,“後來總算有錢了,又建了個小化肥廠,我也就跟著改學了技術員,一直幹到現在。”
“看起來你們老闆不錯。”林喬中肯地說了句。
林偉點頭,“柳哥兩口子人是不錯,還給了我一些廠子的分成。”
話說到這,他臉上露出點猶豫,但最後還是問了,“老家那邊……”
林喬就知道他會問,“我這幾年沒怎麼回去,知道得不多,就聽說林惠已經結婚了,還有了孩子。”
按理說林惠比她還小一歲,按照80年9月新改的《婚姻法》,去年才夠結婚年齡。但農村結婚都早,不夠年齡就結的比比皆是。
就是一提到她結婚,提到她找那個物件,劉玉蘭就吞吞吐吐,也不知道是不是裡面有什麼問題,不太好說。
林偉也知道她和林家鬧成那樣,估計也不會回去,“那……那燕子呢?她怎麼樣?”
對於郭燕,林喬還真知道得比林家更清楚。
季鐸走那一年於五就判了,死刑,接著是於家老大,於家老爺子沒熬過多久,去年春天就沒了。
季鐸不在,林喬親自陪著顧老去岳家登門道謝,認回了嶽華。
孩子名字老人家沒叫改,岳家兩口子也認了乾親,以後大家還是一家人,照常來往,只是多了他這麼個爺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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