思索這個問題。這個問題也正是養父母最擔心的問題。
一種恨意從心底裡升起來了。
你們就真的那麼窮養不活我嗎?就那麼狠心把自己的親生女兒送人了?看著我被別人抱走的時候你們的心就不疼嗎?
你們知道女兒現在有多痛苦嗎?從此,我的心裡將會有一道無形的傷疤,永遠也平復不了,而這些,都是你們給我造成的!我坐在床上恨恨地想著。
可是,作為父母,誰不想讓自己的孩子生活得好一些?
也許,讓別人把我抱走,我的親生父母實在是出於無奈吧。當時他們肯定困難得沒有辦法了,才不得不忍著痛苦、流著眼淚把我送人撫養的。或許我被抱走了之後,我的媽媽失聲痛哭了好長時間也說不定。
他們一定會牽掛我一輩子的,一定會念念不忘我這個送人了的女兒。我,將會是他們心裡一個永遠的痛,這個痛也許會折磨得他們一輩子不得安寧。
時至今日,我感覺自己實在沒有必要再回去尋找他們了。對他們來講,我是個多餘的人;而對我的養父母來講,我是他們唯一的女兒,是他們的心頭肉,也是他們的希望!所以,我的養父母才會把我頂在頭頂、捧在手心,百般地呵護。他們才是我的親生父母!我要跟隨他們一輩子,等他們老了為他們養老送終。
既然能送人,何必骨肉親!
從今以後,我不會在乎別人對我的議論,也不在乎自己的身世。偉大的但丁說過一句話:走自己的路,讓別人說去吧。現在我也要學學這位偉人:走自己的路,讓他們議論去吧!走自己的路,讓他們統統見鬼去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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