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最好住在一起。
季雨柔整理了一下思緒,覺得最好的辦法,就是跟綿羊怪一起上班,這樣既可以每天看到對方,又可以認識對方的同事朋友,而且還可以找機會賴在木煙青家裡不走。
畢竟上次木煙青只是說當晚收留她而已,還發現了那樣的事情。
如果那樣的事情在發生幾次,季雨柔有點擔心,綿羊怪經受不了誘惑。
畢竟那個女生都這樣那樣了,而酒吧的人也說,喜歡綿羊怪又願意主動撲上來獻身的人很多。
所以季雨柔想,同居這件事情,其實也是刻不容緩的。
當天,她動用自己的鈔能力買下了酒吧,然後把自己安排成服務員。這樣,她就可以在木煙青面前晃來晃去了。
但是她沒想到奇姐會留她下來玩,帶她喝酒。
在那個包間裡,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好像真的變成了一個大人,也是第一次感知到聲色犬馬到底是什麼意思。
然而,令她更沒想到的是,這件事會讓綿羊怪這麼生氣,當即黑了臉,還把她拉出去了。
可是,季雨柔想,剛剛綿羊怪說,回家再說。這是不是意味著,她今晚又可以住在綿羊怪家裡了?
這樣想想,季雨柔的心底閃過一絲欣喜。
但此刻,木煙青的心情更加紛亂。
她知道自己嫉妒了,生氣了,還被氣得不輕。她已經很刻意地忽略這樣的感受和情緒,但沒用,嫉妒就像黑夜裡的螞蟻一樣,把她啃噬殆盡。
如果,只能說如果有一天季雨柔追累了,不再圍著她轉了,她該怎麼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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