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於華雄打算在鳥鼠同穴山過冬,最高興的人不是車兒,而是部落首領乞兒措木。
他的開心,不光是因為華雄的阿父送給他了一罈子烈酒。更因為華雄精湛的射術,會給自己的部落帶來許多肉食。
能將二石鐵胎弓拉開七八分的華雄,已經看不上野兔野鼠這些小玩意了。
在今年春耕過後,他來部落的十餘日裡,就和部落獵人一起深入山中尋找鹿群(就是後世甘肅、青海一帶野生的白唇鹿和馬鹿)了。
一隻成年鹿,大的有八百斤(漢斤),小的也有七百斤。
隨便獵到幾隻,就能讓整個部落幾百號人,痛痛快快的饕餮數日!
所以呢,乞兒措木看華雄的眼神,充滿了欣喜,也有點怪怪的。猶如看著部落裡源源不斷生產羊奶的母羊...
咳!咳!
是看著後輩子侄的欣慰。
至於是拿什麼理由,讓華雄願意去獵鹿,乞兒措木覺得太簡單了。
他都住進了自己的部落了,總得儘儘心意,指點下自己兒子車兒的射術吧?而車兒都能獨立去射野兔了,華雄要指點的話,不應該帶他去獵鹿嗎?
其實呢,乞兒措木就算沒有開口,華雄也會和部落獵人一起去獵鹿的。
他此次來隴西郡,表面上的理由,是借獵狐練習射術;暗地裡卻是抱著,爭取羌人們好感的目的。
如何讓羌人們產生好感,不就是讓他們有肉吃,覺得跟他混有前途嘛.....
多簡單的道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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