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星野是何苒的第二個男人,邵遠是第一個。
兩個人從穿開襠褲的年紀就認識,日子久遠到已經完全不記得彼此第一次見面的情形。
那時城鄉差距還沒有那麼大,巴曹巷也不叫“蟑螂街”。從何苒記事起,家裡就只有她和阿婆兩個,而爸爸媽媽不過是照片裡兩個只會笑不會說話的人。聽阿婆說,爸爸媽媽在遙遠的南方海邊打工,賺錢養活她,給她更好的生活。
巴曹巷上有“照片父母”的小孩子不少,邵遠也是其中之一。巷子裡的小孩子成群結隊,十歲之前抓魚打鳥、爬樹翻牆,總之除了學習什麼事情都喜歡做。
邵遠和蔣坤是幾個孩子中年紀最大的,自然而然地成了孩子王,何苒年紀最小,身板也最瘦弱,她覺得邵遠個子細長高挑,還不愛說話,從頭到腳一副酷酷的樣子,所以總喜歡跟在邵遠屁股後面跑。
有那麼一天,何苒去找邵遠,卻被蔣坤攔著不讓進門。
“遠哥他爹跳樓了。”蔣坤悄悄告訴何苒:“他爹做生意不成,欠了好多錢,他媽還跟別人搞破鞋。”
那時何苒年紀還小,不明白“搞破鞋”是什麼意思。
“婊子。”蔣坤抽了根菸,看著邵遠家黑洞洞的門口說:“媽了個逼的就認得錢,孩子也不要了。”
那之後邵遠著實消沉了一陣子,後來他和蔣坤都從學校退了學,當時恰逢經濟騰飛,兩個人聯手做了一些小生意,倒賣高仿服裝,開印刷廠跑單子,雖然沒有大富大貴,可生活也平靜安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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