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中的男孩不是別人,就是劉旭宸。
國中畢業後回到家中,他抱著對妹妹的歉意生活。
慈新有限制學生打工,但因為劉旭宸家中的狀況特殊,他也老實向學校坦承自己在外打工,希望學校能夠成全他,因為他真的很需要錢。
學校單位斟酌他的狀況,經過評估,允許他打工,可是不能讓打工影響到課業。
學校畢竟重視成績,尤其像慈新這種升學名校,十分注重升學,所以會盡可能排除影響學生課業的事物。
劉旭宸的案子是特例,在那之前,他們是不允許學生在外打工的行為。
在那之後,劉旭宸在放學練球結束後,都會到住家附近打工。
他做過許多工作──超商工讀生、餐酒館外場服務生……等,他之所以能夠撐到現在,都是為了能讓妹妹安心生活。
然而,父親的威脅並沒有消失。
在他到外縣市讀國中的三年間,妹妹被送到親戚家生活才得以避免受到父親的傷害。這段期間,父親迫切的想要找出他們兄妹倆,因為他想藉著他們獲得外界的同情,想利用他們得到外界的援助。
遲遲找不到兄妹倆的情況下,他偶然結交一群酒肉朋友,也在那時接觸到毒品。
原本還靠著打零工賺點小錢的他,為了買毒品把好不容易賺到的錢又花個精光,而他打聽到劉旭宸返回家中,並且有在外打工的事,便決定向劉旭宸討錢花用。
想當然,劉旭宸不可能把錢交給父親。父親惱羞成怒,便對著劉旭宸一陣猛打,完全不在意劉旭宸是他兒子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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