丞的參與。
“先不談其餘失竊的布匹一直無法找到,單看如今發現的這匹布料,據發現人說,是在床上的被窩裡找到的。大家可以想一下,誰睡覺會在被窩裡放一匹布料?而且如果高二狗真是盜賊的話,難道被窩就是什麼藏匿贓物的好地方嗎?”泰藹鑫先從最主要的罪證開始說起。
“我們再回想一下,本案對於高二狗的指控,實際上完全來自於一個人,那就是布匹店的夥計,郭三。而根據守門士兵回憶,他們曾看見在布匹店失竊的第二天,郭三在傍晚時分背了個大包袱出城,隔天清早又兩手空空地回了城。而我昨天無意中聽人提到,郭三的幾位家人最近都換了新衣,而且用的布料都是上好的細棉布……”說到這裡,在座各位都開始重新思索起來。
程縣令看了看蔣縣尉,開口道:“那就派人去郭三家仔細檢視一番,確定下他家新衣服的來歷好了。”說完派下了籤子。
縣尉看了看泰藹鑫,似乎想說點什麼,卻聽縣丞大人開口說到:“蔣縣尉最好抓緊時間,咱們在這裡說話並未避人,再耽誤下去,難保會有什麼風聲傳出去,到時候失掉了證物,可就不好辦了。”
蔣松傑深吸了口氣,忍住沒有接話,轉身出去做事了。
雖說這幾天,蔣松傑與泰藹鑫相處得不太和諧,可他並不是無能之人。這不,中午剛過,他就帶著一包袱布料衣衫並郭家幾人回了縣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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