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迷戀他,但是也稱得上喜歡。如果不喜歡,我想我不會再見他。
“這邊,陳銘。”他提高點聲音叫我,招手的樣子像個痴情的情人。
我走過去,他的變化不大。
“你喜歡的奶茶。像個女孩子一樣,喜歡喝這種玩意兒。”
“其實,喝咖啡也可以的。”
他笑,含義不明。
彷彿是在觀察我,我們彼此沈默了好長一段時間。他起身問我想吃什麼,我想了想,說吃日本菜吧。對林曉軍我從不客氣,因為跟他客氣沒有用。他太精明,把我看得玲瓏剔透的。
吃飯的時候他隨意的問了問學習和生活,隻字不提感情上的紛爭。
和這樣的男人吃飯,怎麼能不愉快。
末了,他問我,“今晚還回去嗎?”
“不了。”
既然來了,我怎麼好就跟他吃個飯又趕回學校去睡覺。而且,見到他,我心情的確很好。舒服。一直壓抑著的情緒彷彿找到了個出口,我又怎麼能背道而馳。我不知道他今天究竟想跟我做些什麼,但是我不會去問。一切順其自然就好,我知道他不會勉強我。而且他還要在北京呆上十天半個月的,想來他今天不一定就要做全套。
也算是久別重逢了,說的話自然比平時要多,我稍微喝點了清酒,沒有醉,可是身體感覺很亢奮。看到他神采奕奕的談笑風生,我一瞬間想起宋子晾來。要是有一天能和他這樣吃飯聊天,餘願足已。但是人又總是貪婪的,我清楚如果自己有一天能得到他,我絕對不會甘心只與他吃吃飯聊聊天。我記得伍世辛以前跟我們侃泡妞的事兒時說,如果你想搞一個女人想了一年,你終於搞了她,那麼你就會進而想跟她談個戀愛,但是在你沒搞到她之前,這種想跟她長長久久的願望就顯得遙遠而不切實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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