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命他責無旁貸,這件事只能由他去做。
身為名律師,又做過官,便會是日方想要爭取的人。且辭去外交部的職位已有幾年了,離開的時候又不太愉快,就算到時候落水為奸,也不會太過突兀。
唐競無語,回憶過往,早知道自己說服不了這位仁兄,但總還得試一試。
“那仗打完了,你打算怎麼辦?”他問。
“有南京簽發的任命,白紙黑字,都說得清楚。”吳予培回答,折起那一紙委任狀放回抽屜裡。
“這張紙你可千萬藏好了,”唐競冷笑,“否則到時候怕是跳進黃浦江裡也說不清。”
“你放心,丟不了。我送回鄉下去,叫我母親擱在佛堂的觀音像下面。”吳予培卻還玩笑。
這在唐競聽來簡直就是胡攪蠻纏,他幾乎已經可以預見未來,這一紙秘密任命一定會意外滅失,燒了,撕了,叫水浸爛了,或者更簡單的就是找不到了。這些念頭在腦中一過而過,他不敢細想,更不曾說出口,直覺自己也變得胡攪蠻纏起來。
“如今船票難得,你就同周小姐走吧,不用擔心我們,”吳律師卻還在安慰他,自嘲笑道,“我留在這裡要麼是做法官,要麼是做漢奸,日子總不會難過的。”
唐競無語,只是看著,聽著。
吳予培又繼續說下去:“周小姐是好律師,有才華,也有心性,你別埋沒了她。”
這話叫唐競聽著刺耳,是因為周小姐的稱呼,更是因為話裡的意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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