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是被他養得精貴,但他樂意在即將全面積爆發抗日戰爭的年代,將唯一的親人養得精貴。
福哥兒用牙粉刷著一口白牙,咕嚕咕嚕將嘴巴里的泡沫吐了之後,便開始洗手,然後就坐到了石桌子旁等著吃早飯。
早飯很簡單,雞湯加水煮的稀飯,一盤酸辣可口的泡菜。還有一碟據說宮廷手藝的豌豆黃。
“哥,你今天出門嗎?”
吃完早飯,福哥兒在季言之洗碗的時候,蹲在一旁,用渴望的眼神望著季言之,顯然是想要季言之出門的時候帶著他。
季言之果斷的拒絕了福哥兒的渴望。
“福哥兒聽話,有你在,哥哥會分神的。”
福哥兒扯了一下嘴巴,開始說出了每次季言之出門都會說一遍的話。“要乖乖待在家裡聽話,不管是誰,就算是哥哥敲門也不要開。我都會背啦,哥哥可以不必重複了。”
——今天總算沒有再叫阿瑪了。
季言之抿了一下唇瓣,衝著福哥兒做了一個鬼臉,便飛快的竄進了裡屋,出來時手中拿了一包油紙抱著的東西。
“這是什麼?”
福哥兒探腦袋,好奇的看著季言之手中的用油紙包得好好的東西。
“手|槍。”
季言之開啟油紙包將自己抽空自制用來防身的,小巧卻威力等同於沙漠之鷹的手|槍,遞給了福哥兒,然後手把手的教導他怎麼換子彈、怎麼用槍。
“哥哥在裡屋的床上放了一百顆子彈,如果哥哥到了晚上都沒有回來的話,記著手|槍時刻不離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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