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向殷沓沓。
“好,那我給你更多一點的提醒。還記得蒂奇嗎。”
作者有話要說:
☆、汗水一滴一滴落在操場石磚的縫隙時,我們感受著青春。
“蒂奇。”
李言很累似的說,“蒂奇。”
“如果你會殺掉自己的狗,那麼你也會殺掉自己。這是同性質的,幾乎是一模一樣的行為。人會殺掉自己不喜歡的東西,這是常理。但是殺掉自己喜歡的東西,那是變態,而且是變態裡最深的一種。變態也會遵循一種道理,那就是恨我所恨,愛我所愛——姐,你已經成了連變態都不如的變態。”
李言蹲了下去,沉思著。
“我殺了蒂奇。”
“是的,你殺了蒂奇。”
“為什麼?……”
“你記得的。來,記起來那真相吧,你一次又一次迴避的,一次又一次加強的條件反射。真相令你不敢觸碰,這件事太反常以致於你不停地迴避。真相就是你知道的——因為仇恨。你仇恨那些令你無法反抗的事,比如穿裙子。你為了不穿裙子,為了表達你對這件事的憤恨,你決定自殘。殺掉蒂奇就是一種自殘。因為仇恨,你殺掉了自己最愛的東西——聽起來是不是很奇怪,那我們換種說法。因為仇恨,想去殺掉引起仇恨的東西、然後,無法殺掉那個物件,然後、再必須找替代品。”
“1.穿裙子這件事引起仇恨。仇恨物件,父母,以及勸說你穿裙子,在穿裙子這件事上對你施壓的所有人。2.尋找解決之道。解決之道,殺了這些人。3.無法實施。不可能殺了那些人。4.尋求替代品。既然無法殺掉那些人,必須殺掉什麼。5.狗。替代品確定,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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