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月十一日,行軍兩天的大軍屯駐在距離陽翟八十里之外的長社縣。
長社縣令是陳群的堂兄陳忠,此人年過四旬,長得也是一副老實忠厚的模樣,早早就率領縣中官吏士兵在城門外迎接。
見面之後,陳飛還沒開口,對方就一個箭步衝了上來,二話不說就是一揖到地:
“臣陳忠拜見徵東將軍!”
——在秦漢這種雙重君主的體制下,一般而言,州郡長官也能算是一種“君主”,一些州郡的官員甚至出現只認郡守、縣令,不認朝廷的極端現象,所以陳忠自稱為臣,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,更何況,他本來就是陳飛直接任命的官吏。
陳飛就端坐在馬背上,坦然接受了對方的大禮,順口稱讚了一句:
“早聽長文提起,今日一看,果然忠厚長者。我會在長社縣停留數日,等待大軍匯合,在此期間,勞煩長社縣供應飲食。”
陳忠拱手領命:
“謹遵將軍之令!請將軍隨臣入城。”
長社這樣規模的縣城原本很難容納四五千人的部隊,但自黃巾作亂以來,潁川郡本就是黃巾三大根據地之一,首當其衝受到波及,長社縣更是皇甫嵩、曹操與黃巾大帥波才的決戰地點,人口至今沒有恢復。十年動亂下來,空置的房屋極多,部隊可以直接入住,倒是省去了搭建營帳的功夫。
進入縣衙之後,按照慣例,陳飛自然要首先聽取工作彙報。
陳忠雖然只做了短短半年的縣令,但出身世家的他還是頗有成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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