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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章未修改)
古人對孝道,有許多標準。
其中就有一句:父母在,不遠行。
若是父母病了,更應該在家中病榻前侍奉。
如果父母在病中,卻偏偏要遠行……要是有皇命在身,還能說得上是忠孝難兩全。
那是“迫不得已”,是“情有可原”。
像楊時這樣,親爹吐血了,自己卻連夜離家去了長安。
這放誰身上都是說不去的。
他不怕被人知道?
當然怕啊。
但是,他更怕面對族人異樣的眼神,更怕二房痛打落水狗。
是的,他不承認自己是落水狗。但他怕。尤其是怕楊皓會那麼做。
他是被楊皓狠厲的行動力嚇到了。
一場滴血認親,不僅讓他有可能背上豬畜生甚至是豬妖的帽子。
更讓他爹楊昌德顏面盡失,甚至讓人覺得帶著綠色帽子——某一頭豬給的綠帽子。
說明白一點,就是楊時他娘會被懷疑的跟一頭豬私通了。而他楊時,則是豬的奸生子。
他絕不承認!
但眾口鑠金,他怕被那樣謠傳。
一旦謠言傳開,他以後洗脫了那樣的嫌疑,日後也會成為他的汙點。
所以他連夜趕路,當做什麼也沒發生就回到了長安。
回到長安後,他第一時間就回到楊瑾德家中。
楊瑾德就是楊時的親三叔。住在長安,是因為他在長安當官。
左武衛錄事參軍,從八品上的小官。但好歹是個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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