放學後,乘坐著公交車去往醫院的路上,譚冥冥瞭解了更多關於那小孩的事情。
他總共被五個親戚接手過,但其中三個都是為了爺爺那戰友留下來的一點撫卹金,拿到一筆錢、或者發現無利可圖之後,就將他如皮球般踢來踢去,最後寒冬臘月、天寒地凍的將他趕出家門。
另外兩個親戚倒是沒聽說是為了錢,但不知道為什麼,對待他也十分不好,其中一家還在他五歲的時候,直接忍無可忍、嫌棄地將他扔進了福利院。
這小孩長相精緻漂亮,智力也超常,除了性格孤僻冷漠一點,沒什麼可挑剔的,申請領養的家庭當然不可能沒有——但不知道什麼原因,之後每一次領養,都無疾而終。
最長的一次被領養是半個月,半個月後,他頭破血流地跑去報警,養父家暴,於是,他又被送回了福利院。
十四歲,他離開福利院,開始自謀生路。
他很抗揍,剛開始,被一群混混欺負,被毒打到斷了肋骨都能爬起來,到後來,竟然還反將別的混混給狠狠揍趴下,成了那一片讓收保護費聞風喪膽的小霸王。
他還忍飢挨餓過很長時間,最後終於聰明地混跡在貧民堆裡,找到了生路。
他對少管所來說算是常客,經常嘴角帶血地進去,但畢竟犯的都不算什麼大事,而且有未成年保護法,所以基本上都是口頭教訓就罷了,還沒受過拘役。
但這次事態有點嚴重,他偷了一家超市的錢——當然,是真的偷了,還是被冤枉的,還沒有證據,只是那個超市收銀員一個勁兒地揪著他不放。
Loading...
未載入完,嘗試【重新整理】or【退出閱讀模式】or【關閉廣告遮蔽】。
嘗試更換【Firefox瀏覽器】or【Edge瀏覽器】開啟多多收藏!
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,可以切換電信、聯通、Wifi。
收藏網址:www.mobvista.cc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