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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ManwiththeScar[1]
我最初注意到他就是因為那條傷疤,又粗又紅,像一彎新月,從耳朵掛到下顎。我在想這不知是軍刀還是炸彈碎片造成的,但那次受傷必定非同小可。那是一張胖胖的圓臉,一副好脾氣的樣子,所以傷疤更顯得突兀。他的五官也不引人注意,表情都很單純,但人倒是個粗壯有力的大個子,放在一起頗不相稱。身上總是一件非常破舊的灰色西服,卡其襯衫,頭戴一頂破爛的闊邊帽;我沒有見他穿過別的衣服。總之是個遠遠談不上乾淨的人。以前在瓜地馬拉城的皇宮大酒店,每天到了喝雞尾酒的時候[2],他都會悠閒地四下走動,向客人兜售彩票。如果這是他的生計,那他一定過得很淒涼,因為我從來沒有見誰買過;不過有時倒看到別人會請他喝酒——他從來不會拒絕。他在酒桌間穿梭時,有種左右搖擺的步態,就好像這是一個經常會走遠路的人;每到一桌都會停下,微笑著報出自己要賣的號碼,要是沒有人睬他,就保持微笑到下一桌去。我覺得他很多時候其實都有些喝暈了。
有一天傍晚,我跟一個熟人站在吧檯邊喝酒(皇宮大酒店的幹馬提尼是一流的),一隻腳擱在吧檯下的橫杆上,這時帶傷疤的男人走了過來。他又拿出他的彩票供我選擇,我到瓜地馬拉城之後,這大概是第二十回了,我還是搖了搖頭。但我的這位酒友很和氣地跟他點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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